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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发的国债将用在哪里

1998-09-01 来源:生活时报 新华社记者赵连庆、孙杰 我有话说

据了解,国务院对增发国债所筹集的1000亿元资金的使用确定了以下使用原则:一是只能选择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绝不能搞一般性工业项目。二是资金要优先用于加快在建项目建设以及已做好可行性研究和前期准备工作的项目。三是既要考虑迅速拉动经济增长,又要切实防止一哄而起,搞盲目重复建设,片面追求建设。四是新上项目要严格按程序报批,由中央统筹定向安排。中央财政安排的新上项目要向中西部地区倾斜。五是所有项目都要精心组织施工,保证工程质量。

据介绍,有关项目安排的重点是:(1)增加农田水利和生态环境建设投资。结合防汛抗洪,抓好大江大河干流堤防的除险加固,中小河流治理,水毁工程修复,以及长江黄河中上游天然林资源保护、植树造林等。(2)继续加快铁路、公路、电信和一些重点机场建设。铁路主要安排京九南段复线建设等;公路按照“五纵七横”的规划,重点加快“三纵两横三个重要路段”建设进度(三纵指同江至三亚、北京至珠海、重庆至湛江,两横指连云港至霍乐果斯、上海至成都,两个重要路段指北京至沈阳、北京至上海);电信建设主要发展数字通信和移动通信网络。(3)扩大城市环保和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规模。重点用于大中城市污水和垃圾处理、供水、供暖、供气、城市道路和绿化等。(4)建设500亿斤仓容的国家储备粮库,主要由地方政府按统一标准包干建设,地方无偿提供建设用地,免除相关的税费,并由国家粮食储备局选派工程监理,保证工程质量。(5)实施农村电网改造和建设工程,同时抓紧进行城市电网改造。(6)扩大经济适用住宅建设规模。

据悉,采取增发国债加快基础设施建设的措施后,中央和地方预算中用于非经营性支出将会有较大幅度的增长。为了进一步加大保持社会稳定和支持实施科教兴国战略的力度,调整和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决定从年初财政预算中原安排用于基础设施建设的180亿元资金调整为经常性项目支出,用于增加科技投入和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费保障、离退休人员养老金的按时足额发放和增加抢险救灾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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